国宗许〔2016〕3 号
浙江省道教协会:
我局收到你会提出设立浙江道教学院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经实地考察评估,你会的申请符合设立宗教院校的条件,达到设立高等宗教学院的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宗教事务条例》第八条、《宗教院校设立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准予你会取得设立浙江道教学院的行政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1. 院名:浙江道教学院。
2. 举办单位:浙江省道教协会。台州市道教协会、天台山道教协会协办。
3. 承办单位:天台山桐柏宫。
4. 主管部门: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台州市和天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5. 学院性质:高等院校。
6. 学制:4年。
7. 招生范围:全国。
8. 办学规模:200人。
9. 办学经费:自筹。
10.主要任务:培养造就爱国爱教、具有相当道教学识、献身道教事业、并能联系广大道教信众的全日制道教人才,有计划地培训在职教职人员,正确阐释道教教义教规。
11. 院址:天台山桐柏宫。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