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宗许〔2015〕4号
申请人: 江苏省佛教协会
住所(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西路匡芦新村8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释心澄 职务: 会长
你单位提出在苏州西山观音寺内修建露天观音造像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15年7月13日收到全部申请材料。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关于在苏州西山观音寺内修建露天观音造像的申请符合《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第十二项的要求,申请材料完整有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第十二项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在苏州西山观音寺内修建露天观音造像行政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1.造像名称: 观音像
2.造像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西山观音寺
3.造像规格: 高76米(含基座)
4.造像数量: 1 座
5.造像材质: 铜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15年7月27日
抄送:江苏省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