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战部、政府宗教局、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民宗局:
为了做好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根据中央关于精简和规范评比表彰活动的要求和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修订了《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办法
中央统战部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13年7月6日